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招生简章
2018-11-23 17:14:13

构建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体系,是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制度,探索自考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我省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根据全国考办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我省教育考试院决定与正保远程教育集团旗下“自考365网校”合作建设并开通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简称“网络助学平台”)。“网络助学平台”将向我省考生提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开展网络助学,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一、报考资格

凡是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者准备报考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福建网络助学课程的报考。

二、网络课程

更多课程

三、关于课程学业综合评价

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由网上学习(包括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网上课件学习、网上作业等服务)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两部分内容构成。

(一)网上学习

网上学习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的60%,分两个部分:

1、学习时间(10%):由考生登录学习次数和实际学习时间组成;

2、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50%):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根据测验情况进行考核。

(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

综合测验:综合测验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的30%,其目的为系统全面检验考生学习成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抽取2套试题答题,取最高分计入该环节的总成绩。

考生通过网络助学平台完成的“网上学习”、“综合测验”所得分数按30%和同课程统考笔试成绩按70%比例合成考生该课程的终结性成绩,即:课程终结性成绩=(网上学习成绩+综合测验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四、网上学习考核课程有效期

网络助学课程的“有效期”为考生所选考期对应的笔试考试结束当日24点。在有效期内,考生可在任意时间登录学习,课程内容可以反复观看。

五、报名咨询及交费

考生参加福建省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每门需缴纳160元/门。

附:

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细则

2、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常见问题

推荐阅读